2007年7月1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官一席话免了大妈麻烦事一桩
王海燕 欧林

  近日,海盐县法院举办了青年法官送法活动,5名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法官利用休息时间,在县城大街上摆起咨询台,义务为市民解答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。今年以来,海盐县法院以“作风建设年”为契机,开展了法律服务下基层的多项活动,让法官下到基层,将法律送到基层。
  在送法活动现场,一位大妈前来咨询。她想买一套房子,可是听说该房子是开发商已卖给张某,而张某未及时支付房款,开发商打算收回转卖的,目前房产证上还是张某的名字,大妈想知道买这套房子是否有风险。王法官告诉大妈,这房子属于“一房二卖”,如果买了它,会产生纠纷的,建议大妈不要买。大妈感激地说,本来都想去银行取钱支付首期房款了,幸亏到这里来咨询一下才免受损失。在活动中,5名青年法官就货物买卖、民间借贷、医疗事故等法律问题,为30余人释疑解惑。
  该院民庭每季度出版一期《民事审判动态》,通过具体案例进行释法说理,不仅让群众了解了相关法律,而且还加强了对他们的诉讼指导。而派法官进驻交通事故调解室,则是该院推出的又一便民服务措施。目前,交通事故纠纷频繁,事故当事人需多次前往法院进行调解,很花时间。今年,该院派出两名法官进驻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调解室,现场进行调解,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。